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涨知识 | 什么是“点状供地”?

点状供地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以外,不适合成片开发建设的地区,按照“建多少、转多少、征多少、供多少”的原则灵活点状报批、点状供应的项目用地方式。(来自: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》)

2021年1月,《自然资源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农业农村部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》提出“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、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须的配套设施建设,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、不突破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、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,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,实行比例和面积控制,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和供地手续。”由此可见,国家高度重视乡村一、二、三产融合发展中的用地问题,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文件,为地方探索“点状供地”等乡村产业供地新模式,破解乡村产业用地难题,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。(参考资料:叶嵩、赵栓 、李明,2021年,《乡村振兴视角下“点状供地”政策的探索与实践》)

在地方探索方面,2018年,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低丘缓坡开发利用推进生态“坡地村镇”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“实行点状布局、垂直开发”的供地模式,对交通便利、紧邻城镇周边、纳入城镇建设用地开发的区块,可以实行单个地块开发,也可以实行点状布局多个地块组合开发;对结合异地搬迁、新农村建设等工作,通过规划引导纳入村庄建设的区块,可以实行点状或带状布局多个地块组合开发;对充分依托山林自然风景资源,进行生态(农业)旅游、休闲度假等项目开发的区块,可以实行点状布局多个地块组合开发。在此模式下,产生了浙江德清县莫干山裸心谷、云和县云栖民宿等一批乡村振兴示范项目。

除了浙江外,四川省、广东省、海南省、云南省等地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实施“点状供地”助推乡村振兴:

2019年,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印发《关于规范实施“点状用地”助推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,明确了点状用地的界定范围及准入负面清单;

2019年12月,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点状供地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》提出“单个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30亩的”可实施点状供地,同时,各地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%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,优先用于保障点状供地项目建设;

2020年4月,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发布《关于实施点状用地制度的意见》,要求点状用地项目要签订准入(对赌)协议,明确点状用地项目须整体持有,不得分割转让、分割抵押,不得转租,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限制条件,约定违约责任。

2020年9月,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实施“点供”用地助力乡村振兴的意见》明确了在用地规模上,原则上单个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超过50亩。

2022年以来,为加快落实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,广东省肇庆市、中山市、韶关市等城市出台了乡村产业项目点状供地实施细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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